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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来了!这一重点问题,大健康企业务必关注!

继国家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座谈会暨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于1月25日召开之后,2月以来,甘肃省、山东省、四川省等全国多个省市纷纷响应,陆续启动“铁拳”“春雷”等民生领域专项行动。



在各地部署工作会议中,均不同程度提到了“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营商环境”等话题,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护民生”“保安全”“反欺诈”等。结合行业现状及往年行动分析看出,今年保健行业乃至大健康领域,诸如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等问题仍将是市场监管重点关注的部分,提醒各地大健康企业引起重视。



以社会关注度较高,且行业2023年度案例较多的广告宣传问题为例,法律条文较多,未知盲区较多,广大企业应当在哪些方面自检自查呢?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办案指南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注意事项

一、具体违法行为 

商业广告中冒充专家或名医开展宣传、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虚构或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相关广告专项监测

根据国家、省、市专项监测内容,完善与卫生健康、广电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专项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二)组织重点案件查办

加强违法线索分析研判,精选重点线索,有计划地组织查办。严厉打击假扮医生、专家、教授,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营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神医”广告;严肃查处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制造噱头、夸大效果,以及保健食品宣传疾病治疗功效等各类“神药”广告。


三、案件来源 

1.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组织的广告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检查、广告监测等。

2.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核查。

3.其他部门移送:对其他部门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查。

4.上级交办:对上级交办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查。

5.其他。


四、执法查处要点 

(一)取证要求

1.资质类证据: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注册证》《保健食品备案证》《委托加工合同》等。

2.广告内容类证据:广告中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等。

3.广告费用、违法所得类证据:包括《增值税发票》、广告委托设计制作及发布合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公布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转账记录(含公司账、个人私户、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收付款记录)、系统数据等。

4.视频图片类证据:包括发布广告的媒体播放广告内容的录音录像、PPT、传单册、小卡片、宣传广告印刷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广告页面或产品介绍页面,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直播间发布广告的录音录像,执法检查时的录像等。

5.其他证据:包括投诉举报材料、证人证言、专家或机构鉴定意见、检查调查记录等。


(二)违法事实认定

1.常见违反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等。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等。

(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等。


2.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等。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