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体育播报

【卓训教育】:因参与“卓训网”传销,九名骨干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04-09 17:28皮盼资讯网编辑:admin人气:



今年2月份,反传防骗联盟转载了一篇名为《“卓训网”传销案告破:受害1100余人,涉案3793余万》一文,该文曝光了伊某、吕某、郭某等人依托卓训网引诱阳城县及周边地区人员加入,形成20个层级上下推荐关系,共发展会员1100余人,涉案金额37935000元。截至2018年12月5日,郭某甲发展下线14级99人,获利395925元。最终,郭某因参与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后台


文章曝光后不久,反传防骗联盟接到了来自北京卓训世纪文化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内容中称反传防骗联盟对卓训公司造成了侵权,并对法院已经判决的传销行为予以否认。不过当然,腾讯平台是公平的,目前该投诉并未通过审核。


卓训公司工作人员电话


投诉失败后,卓训公司仍不依不饶,又打电话至本平台威胁删贴,并称“不删帖我们就要起诉你。”


一个传销公司何以嚣张至此,就连法院公布的裁定书都不承认?随后,反传防骗联盟再次打开裁判文书网查看该判决书,发现今年3月2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原公诉机关阳城县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吕XX、王XX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

(一)被告人吕XX、崔XX、王XX、侯XX、侯XX、史XX、茹XX、王某29、曹某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事实


2013年初,伊某1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租用河南省郑州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络服务器,搭建“卓训网”。2013年8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注册成立北京卓训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投资项目,掩饰真实获利来源,利用卓训网先后运营“1+6”模式、三级提成、二级提成等传销模式。以提供“互联网+智慧教育”服务活动为名,拉人头发展下线,要求加入者缴纳3000至24000元不等的入门费用,分别获得卓训网普卡、金卡、钻卡和VIP卡会员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收取的会费作为返利依据,并将会员管理层级由低到高分为主管、经理、总监和董事等不同角色,直接和间接推荐均可获得新会员注册费不同比例的推荐奖励、管理奖励和代理提成。


2013年初,被告人吕利XX经伊某1介绍注册为卓训网会员后,直接、间接发展被告人侯XX、崔XX、侯XX、史XX、王某29、茹XX、王XX、曹某4等人加入卓训网。受北京卓训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指使,被告人吕XX、侯XX、崔XX、史XX于2015年4月在阳城县县城设立卓训代理服务中心发展卓训网会员。被告人吕XX等人通过公司化运作,管理线下23个县级代理中心,依托卓训网,引诱阳城县及周边地区人员加入,形成20个层级上下推荐关系,共发展会员1100余人,涉案金额37935000元。经鉴定,截至2018年12月5日,吕XX下线19级1128人,获利245589.78元;崔XX下线16级635人,获利232325.44元;王XX下线7级40人,获利108071.70元;侯X善下线16级410人,获利327825元;侯X霞下线15级273人,获利628276.07元;史XX下线12级318人,获利772073.30元;茹XX下线11级174人,获利488480.28元;王某29下线15级144人,获利337069元;曹某4下线13级135人,获利122346元。


且有大量证人证言证实各会员(学员)加入卓训经过、投入金额情况。卓训主要宣传内容就是采取人拉人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充值会费,可以获取更多的奖励,刺激、鼓动大家都去发展新会员,才能挣钱。宣传称缴纳会费一次性送期权,有充值会员、推荐奖励、管理奖励、入股分红、“众筹”这些模式,承诺公司将很快纳斯达克上市,到时赠送的期权就要翻倍,有不可估量的利益,诱惑人不断地去充钱。公司从开始到现在的奖励机制一直在变化,天天吹的上市,但是口号喊了几年迟迟没有见动静。宣传的是网络学习平台,但大家一般都不在上面学习,是奔着挣钱去的。后来才认识到原来公司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业务,就是人拉人挣钱了,跟传销一样,投的钱人家也不给退。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来源:网络整理)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揭秘各国各地区年度最佳运动员评选“套路”

揭秘各国各地区年度最佳运动员评选“套路”